一案双查,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一案双查”多用于纪检机关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高坪区市监局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新形式,将“一案双查”引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既查电梯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又查电梯维保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法,促进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电梯使用单位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电梯及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3年2月24日,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匿名举报对高坪区某单位电梯进行了检查,经查,2021年11月12日,中建一局将76台电梯(直梯62台,扶梯14台)交付给该使用单位营运使用,分批次办理了电梯使用登记证。该使用单位使用的76台电梯中,6台已检,70台超期未检,70台未检电梯下次检验日期分别为2022年10月、2022年11月。上述批次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在电梯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后,仍对其超期未检的电梯进行日常性保养工作达100余天之久,且未向属地市场监管相关部门汇报在用电梯超期未检情况。
上述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维保单位明知电梯超期未检继续对其实施维保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第十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四十五条规定,高坪区市监局依法分别对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两案均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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